SWZC26018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所属报废印刷机、胶钉线等电子设备【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9日】
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3月6日10:00
联系人:王总 13853498726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万元) | 挂牌价格(万元) | 挂牌时间 | ||||||||
SWZC26018 | 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所属报废印刷机、胶钉线等电子设备 | 44.865 | 44.865 | 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9日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所属报废印刷机、胶钉线等电子设备 | ||||||||||
所在地 |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晶华大道2306号院内办公楼一楼102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型号 | 挂牌价格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海德堡印刷机 | SM102V | 20 | - | ||||||||
2 | 沃伦贝格胶订线 | 冠军8000 | 8 | - | ||||||||
3 | 东芝八轮胶印机 | NET-4AIY-500 | 4.28 | - | ||||||||
4 | 胶订线 | TSK6000 | 4 | - | ||||||||
5 | 卷筒纸胶印机 | WD-B630 | 2.06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44.865 | 10 | ||||||||
挂牌方式 | ☑ A.总价挂牌 □B.单价挂牌 | |||||||||||
产权隶属 |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 |||||||||||
标的性质 | ☑ A.国资 □B.非国资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 A.是 ☑B.否 | |||||||||||
标的详细信息(资产描述) | 标的资产为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所属报废胶印机、胶订线、晒版机、冲版机、打包机、电子设备等,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割。 本公告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外观、品质、质量、真伪、数量或重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考察。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价信(山东)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A.核准 ☑B.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年2月28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6月6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价信评字(2025)第54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44.865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 ||||||||||
住 址 |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晶华大道2306号院内办公楼一楼102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日期 | 2025年12月29日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A.自动延牌,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1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10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价款支付方式 |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资质。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转让标的整体处置,不可拆分。 2. 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 3.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标的资产、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资产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并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 其他事项详见中价信评字(2025)第54号《价格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拆除、搬运、清理、吊装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如需动火切割等,应遵守转让方安全、消防等安全生产环保等各项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如因受让方原因延迟签约或支付价款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将全额扣除交易保证金。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拆解、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赔偿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 |||||||||||
报名联系人 | 郑经理 | 联系电话 | 0531-8611216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