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ZC26035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所属报废图书一宗【202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集中看货时间:2026年4月29日(周三)上午10:00
看货集合地点: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晶华大道2306号院内
标的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所属报废图书一宗 | ||
资产类别 | 实物资产 |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晶华大道2306号院内办公楼一楼102 | |||
挂牌方式 | ☑A.总价挂牌 □B.单价挂牌 | |||
转让底价 | 6.028701万元 | |||
产权隶属 |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 |||
标的性质 | ☑A.国资 □B.非国资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A.是 ☑B.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 |||
资产描述 | 标的资产主要为长期积压的废旧书本,经评估,重量为56.343吨。标的资产在存放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瑕疵,买受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质量、重量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评估 信息 | 评估机构 | 山东金庆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A.核准 □B.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3月6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金庆资评字(2026)第024号 | |||
标的评估值 | 6.028701万元 | |||
账面原值 | - | |||
账面净值 | - | |||
转让方信息 | 名 称 | 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非国有企业 □外资企业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其他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类型 党委会会议纪要 | |||
营业范围 | 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批复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党委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 | |||
批准日期 | 2026年4月13日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 5 | ||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拍卖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B.到期撤牌。 | |||
披露信息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8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支付 □B.分期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一次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包含“废纸及其他废旧物资加工、回收、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再生资源销售”等一项或多项内容。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系特殊报废产品,是含知识产权内容的图书及附属物,整体一次性打包转让,不可拆分。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金庆资评字(2026)第024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交割过程中要听从转让方管理,接受包括全程视频(录像)在内的监管措施,不得脱离监控区域,不得影响转让方或他方正常开展其他工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报废图书只能用于化浆造纸用途,转让标的不得再次以图书形式(包括其所涵盖的知识产权)销售或使用。如果因报废措施失效导致图书被用于再次销售或使用,受让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侵权损失。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化浆处理前,需要根据转让方要求对标的物进行切割、打孔、泼墨、撕裂或其他损毁作业,具体地点需与转让方沟通确认,转让方需派驻人员监督完成全过程。受让方对此情况应当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同时做好相应的运输及仓储规划,受让方不得因上述事项提出毁约或降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搬运、清理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报名方和最终成交方名称需一致,不得将标的进行分拆转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认受让资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完成全部资产的交割清运工作。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罚没不予退还:(1)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进场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2)未按照公告或合同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3)将标的进行转包的。 | |||
看货联系人 | 董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13969265553 | |
报名联系人 | 郑经理 | 报名联系电话 | 0531-8611216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