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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ZC26047荣成市斥山镇黄海北路与凤凰湖路交叉口东北约100米处门市【2026年6月23日至7月6日】

2026-06-23
项目公告

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SWZC26047

荣成市斥山镇黄海北路与凤凰湖路交叉口东北约100米处门市

186.93万元

186.93万元

2026年6月23日至7月6日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荣成市斥山镇黄海北路与凤凰湖路交叉口东北约100米处门市

所在地

威海荣成市斥山苏家村

编号

名  称

权属证号

挂牌价格(万元)

评估值(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荣成市斥山镇黄海北路与凤凰湖路交叉口东北约100米处门市

186.93

186.93

50

合计

-

-

186.93

186.93

50

挂牌方式

☑ A.总价挂牌  □B.单价挂牌

产权隶属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标的性质

☑ A.国资  □B.非国资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A.是  ☑B.否

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位于荣成市黄海北路与凤凰湖路交叉口东北约100 米处的四层门市,现为君宁口腔门诊部。建筑物为混合结构,外墙部分贴面砖、部分刷涂料,塑钢门窗;标的具体为第一至四层中的一户,建筑面积为655.88平方米,室内地面铺地砖,内墙部分贴瓷砖、部分贴墙板、部分刷乳胶漆;楼梯地面铺理石,不锈钢栏杆、扶手。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永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A.核准

□B.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实地踏勘日)

2025年9月23日

评估报告文号

山东永平房(估)字[2026]第759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186.93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山东出版实业有限公司

住   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2068号十七层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山东出版实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威海分公司低效资产处置的批复》

鲁出实企管发[2026]39号

批准日期

2026年5月11日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5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转让标的房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且实际面积以实际测绘数值为准,转让方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转让方和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转让标的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限至2026年10月31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方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网络竞价系统设置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4、标的无房产证土地证,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标的房屋原始权利人为荣成市斥山供销合作社,2005年被由荣成市新华书店购置,2012年被无偿划转至山东新昕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现山东出版实业有限公司)。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永平房(估)字[2026]第75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支付至交易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对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规定的购房人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谨慎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踏勘联系人

陈经理

联系电话

18678285786

报名联系人

郑经理

联系电话

0531-8611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