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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ZC26059临沂市罗庄区宝泉路109号1号楼101房产【2026年9月7日至9月18日】

2026-09-07
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SWZC26059

临沂市罗庄区宝泉路109号1号楼101房产

210.19万元

210.19万元

2026年9月7日至9月18日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临沂市罗庄区宝泉路109号1号楼101房产

所在地

临沂市罗庄区宝泉路109号

编号

名  称

权属证号

挂牌价格(万元)

评估值(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临沂市罗庄区宝泉路109号1号楼101房产

鲁(2017)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041726号

210.19

210.19

60

合计

-

-

210.19

210.19

60

挂牌方式

☑ A.总价挂牌  □B.单价挂牌

产权隶属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标的性质

☑ A.国资  □B.非国资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A.是  ☑B.否

标的详细信息

1、房产权益状况:

不动产权证号:鲁(2017)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041726号;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坐落:罗庄区宝泉路109号1号楼101;

不动产单元号:371311001002GB00182F00020001;

权利类型: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

土地用途:新闻出版用地/新闻;

面积:共有宗地面积:1117.21m²/房屋建筑面积:772.74m²;土地使用期限:--起2032年5月28日止。

2、房产实物状况:二层混合结构楼房,外墙普通抹灰,外窗为铝合金窗,内墙普通抹灰,地面铺地板砖,楼后带院;出租;周边配套:水、电、暖、燃气、通讯等配套齐全。

3、房产区位状况:位于宝泉路与罗六路交汇处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周边的银行、超市、中小学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环境较好。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同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实地踏勘日)

2026年6月2日

评估报告文号

鲁同泰房评报字(2026)第0044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210.19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罗庄区分公司

住   址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与教育巷交汇国防教育中心17楼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关于临沂分公司房产处置的请示》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6年8月31日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6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转让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转让标的房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且实际面积以实际测绘数值为准,转让方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转让方和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转让标的证载权利人为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罗庄分公司,尚未变更为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罗庄区分公司。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同泰房评报字(2026)第004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支付至交易账户。交易保证金60万元转抵交易价款。若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缴纳剩余价款,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该项目违约金,由交易所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对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规定的购房人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谨慎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承担本项目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

踏勘联系人

高经理

联系电话

19216262108

报名联系人

郑经理

联系电话

0531-86112162